首页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2013年) 第四章 考试实施 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2013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考试实施 第二十二条 笔试和面试考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报名后,需携带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指定考点进行报名审核,并现场确认报考信息。 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