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专项资金由财政部、教育部共同管理。教育部提出资金需求测算方案,财政部根据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会同教育部研究确定具体预算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