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 第六章 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第五十三条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五十三条 第六章 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第五十三条 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