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实验室规程(2009年) 第三章 管理与人员 第十九条 中小学实验室规程(2009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管理与人员 第十九条 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要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维护、计量标定等工作。电学仪器要定期通电或及时充电,仪器要定期擦拭,化学试剂要经常检查存放情况,生物浸制标本应按要求定期补液。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