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实验室规程(2009年) 第三章 管理与人员 第二十条 中小学实验室规程(2009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管理与人员 第二十条 学校对教学仪器设备要建立有关的账册。每学年应对仪器设备进行核查清点,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按规定程序做好报损、报废工作,并根据需要及时补充不足的设备和药品。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