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实验室规程(2009年) 第三章 管理与人员 第十八条 中小学实验室规程(2009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管理与人员 第十八条 化学药品要和仪器分开存放,并贴有明显标签。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应易地单独放置,要有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