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八章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八章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项… 第四十四条 专项资金应当用于规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对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资金的行为,该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申请专项资金扶持,并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