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四章 组织申报、审核及资金拨付 第二十条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组织申报、审核及资金拨付 第二十条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评审意见书,提出项目和资金支持计划,具体包括计划支持单位和项目名称、支持内容、支持方式及金额、企业规模等,经省级财政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