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二十三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六章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