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四章 资金申请、审核及拨付 第十三条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十三条 第四章 资金申请、审核及拨付 第十三条 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建立专家评审制度,依据本办法规定和当年申报通知的要求,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