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0〕7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