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担保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使用、骗取担保资金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引用法条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