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四章 资金申请、审核及拨付 第十九条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资金申请、审核及拨付 第十九条 财政部对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定,将预算指标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并根据预算管理规定及时拨付担保资金。 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至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