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2017年) 第五章 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2017年) 第五章 第五章 资金存放银行管理与约束 第二十一条 参与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的银行应当按照中央预算单位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评分材料。 第二十二条 中央预算单位新选择资金存放银行时,应当要求资金存放银行出具廉政承诺书,承诺不得向本单位相关负责人员输送任何利益,承诺不得将资金存放与本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在本行亲属… 第二十三条 中央预算单位应当与开户银行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开展资金转出开户银行进行定期存款,应当与定期存款银行签订协议,全面、清晰界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中央预算单位发现参与资金存放的银行存在以下行为的,应当取消该银行参与本单位此次资金存放的资格,已将该银行确定为资金存放银行的,应当重新选择开户银行或者收回定期存…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