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2017年) 第四章 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 第十六条 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2017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 第十六条 中央预算单位在本单位现有的银行结算账户之间按照规定的账户用途划转资金,并在转入资金的开户银行转存定期存款,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资金转出开户银行进行定期存款。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