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2017年) 第一章 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2017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机制,规范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行为,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 第二条 纳入财政审批、备案管理范围的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资金存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外汇账户、党费账户、工会经费账户、房改资金账户等,不包括中央预算单位用于办理财政授权支付的零余额… 第四条 参与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的银行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在实施资金存放的中央预算单位所在同城设… 第五条 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正透明、安全优先、科学评估、权责统一的原则。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