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原《中央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9〕48号)、《财政部关于对中央单位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130号)停止执行。 引用法条 中央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09) 第十九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