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中央预算单位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以及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由单位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制度规定,自主选择相应采购方式。 引用法条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013)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