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章 监测调度 第二十条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监测调度 第二十条 中央单位应当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对本单位负责监督管理的投资项目及投资计划开展监测调度与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重大问题及整改情况按规定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