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十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项目法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资本金注入项目的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