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是指“十三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年度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支持建设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