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章 批复和下达 第十八条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批复和下达 第十八条 中央预算内年度投资计划编制、执行、监督管理等应当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2025)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