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依据以下因素,确定各省(区、市)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规模:

各省(区、市)当年和上一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

考虑东中西部区域差异;

考虑不同类型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差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