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三章 管理和监督 第十九条 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管理和监督 第十九条 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应当由金融企业定期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