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十九条 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本暂行办法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目录 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