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办法(2011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省级财政(务)部门对自评报告和项目县绩效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财政部将扣减其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分配额度,并在全国范围内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