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章 资金使用管理与考核 第十一条 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资金使用管理与考核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人次数、是否积极开展主动救助、是否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特殊救助对象跨省(区、市)接送的协作配合、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