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工程建成后应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和有关规定程序与要求及时组织验收。本年度工程原则上应在次年9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