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章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第十五条 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第十五条 财政部根据各省、国家林业局报送的国家级公益林征占用等资源变化情况,相应调整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方面的预算。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