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五章 评价结果 第十一条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2011年) 第十一条 第五章 评价结果 第十一条 省级管理工作和项目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省级管理工作评价结果和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均划分为三个等级:A级≥85分、60分≤B级<85分、C级<60分。 第五章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