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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三章

第三章 补贴资金预算管理

第七条 财政部根据全国农村金融机构当年贷款平均余额预测和规定的补贴标准,安排专项补贴资金,列入下一年度中央财政预算。 第八条 财政部每年向省级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规定转拨,由县级财政部门向农村金融机构据实拨付。 第九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关于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做好补贴资金的决算。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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