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经费使用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七条 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经费使用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水利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送财政部、水利部备案。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