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六章 经费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二十三条 第六章 经费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地方审计机关使用审计专项补助经费,必须接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