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三章 补助经费使用范围 第九条 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九条 第三章 补助经费使用范围 第九条 审计署统一组织或者授权审计项目补助,是指对地方审计机关参与审计署统一组织审计项目或者授权审计项目(不含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公证审计)所支付费用的专项补助。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