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章 资金分配 第八条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八条 第二章 资金分配 第八条 对于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的地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确定需要重点支持的地区和项目,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在专项资金分配时予以适当倾斜。 第七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