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对账办法(2011年) 第三章 预算单位上下级、代理银行上下级对账 第十四条 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对账办法(2011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预算单位上下级、代理银行上下级对账 第十四条 预算单位上下级之间对账办法由各一级预算单位自行制定。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