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代理银行在财政国库动态监控中的主要职责: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的业务流程和规范支付清算资金。

对财政国库动态监控发现的疑点问题应及时核实,完整准确提供有关资料,对所属分支机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负有监督管理职责,与财政部建立监控工作互动机制。

发现预算单位违规支付事项,应及时向财政部报告相关情况。

按财政部需求,及时、准确将国库集中支付信息传输至财政国库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