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奖励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选取如下客观因素测算。
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人数。主要以公安部门提供的数据,区分跨省落户人数、省内跨地市落户人数和市内落户人数,采取不同权重,体现各地吸纳不同流入地农业转移人口的成本差异。以前年度落户人口奖励资金退坡腾退出的资金,按新增落户人口分配。
地方基本公共服务成本。主要是参照各地人均财政支出水平,人均财政支出水平越高的地区,奖励越多,加大对公共服务成本较高落户地的支持。
各地财政困难程度。参考各省财政困难程度系数,对财政困难地区奖励力度更大,有利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随迁子女义务教育。考虑各地接收随迁子女入学人数和工作努力程度等因素予以奖补,引导地方重视解决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力度,提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