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国发〔2016〕44号)精神,加强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