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章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各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