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七章 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七章 第七章 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四十三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制度,并将其与完善农业保险政策、遴选承保… 第四十四条 财政部将适时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价。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以下列方式骗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第四十六条 对于地方财政部门、中央单位、承保机构以任何方式骗取保费补贴资金的,财政部及监管局将责令其改正并追回相应保费补贴资金,视情暂停其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格,监管…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