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0〕46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四条 目录 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