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后一般不予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申报程序重新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