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四章 管理与使用 第十七条 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管理与使用 第十七条 乡镇综合文化站补助资金原则上由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文化主管部门统筹管理,根据各乡镇综合文化站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和资金申请情况核定下达。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