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三章 申报与审批 第十二条 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申报与审批 第十二条 文化部负责对地方报送的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汇总,提出年度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