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七条

第七条 通用资产配置计划报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通用资产配置计划表。反映各类通用资产实有存量、拟处置数量、计划配置数量和金额,反映预计采购时间等情况。

机构人员情况表。反映机构、人员和资产购置经费预算等情况。

国管局适时对通用资产配置计划报表具体内容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