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各部门应当在全面盘点资产情况基础上,根据职能履行和事业发展需要,依据资产配置标准,综合考虑资产存量、增减变动和机构人员情况等因素,合理编制通用资产配置计划报表和编报说明,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