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五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国管局每年第三季度布置下一年度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编报工作,明确编报的依据、内容和工作要求。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