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追加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的,应当在追加申请中详细说明追加理由,追加资产的品目、数量、所需经费及其来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