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国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资产配置标准、资产配置计划和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情况;
资产处置方式、程序和收益管理情况;
房屋建筑物、车辆管理和使用情况;
对外投资、出租、出借资产专项管理情况;
其他重大事项。
资产配置标准、资产配置计划和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情况;
资产处置方式、程序和收益管理情况;
房屋建筑物、车辆管理和使用情况;
对外投资、出租、出借资产专项管理情况;
其他重大事项。